关于调整学生乘坐校车价格的通知
各单位、部门:
近年来,由于物价及人工费上涨较快,以及学校交通车(以下简称校车)在周末、节假日接送学生时往返(湖光校区与市区之间)一趟需放空单程行驶,导致校车运行成本大幅增加。
为了保证校车正常运行和学生出行方便,参照湛江市物价局所核准的市内公交9路车的收费标准6元/人·次,结合我校实际,经研究,决定对学生乘坐校车价格作相应调整,即收费标准由原来的4元/人·次调整为5元/人·次。新调整的乘车价格从2015年1月15日起执行。
请各单位(部门)接通知后及时传达至广大学生。